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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坪地街道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民法典

日期:2020年06月03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6月1日上午,龙岗区坪地街道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各社区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上,坪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隋继超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坪地街道党工委书记曾宪旺作讲话。

  会议指出,坪地街道各级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和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全国人大于5月28日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曾宪旺强调,街道各单位、各社区要带头推进民法典的实施,尤其是街道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在推进民法典的实施中发挥表率作用;街道普法办(司法所)要把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作为今年普法工作和法治建设的重头戏予以推进,组织好民法典的各种宣讲学习活动,在辖区迅速掀起贯彻学习民法典热潮,让民法典深入人心。同时,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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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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