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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在全市率先构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1+6”制度架构

日期:2020年09月10日 | 来源:深圳侨报 |  作者: | 字体:

  为扎牢制度笼子、防止权力滥用,近日,龙岗区结合实际,在全市各区率先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1+6”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本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内部控制与每个员工息息相关,例如财务报销、人事轮岗、工作审核、业务申请、集体决议等,都属于内控范围。“加强内控建设,能够合理地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进行分工协调、相互制约和绩效考核,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用制度来限制权力的滥用,实现以制度管人、按流程做事的效果。”区财政局负责人说。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区财政局于今年6月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明确责任、突出核心、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对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意见印发后,区财政局又全面梳理了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六大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并于近日向全区各单位印发了《龙岗区六大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流程指引》(以下简称《流程指引》)。

  《流程指引》针对上述六大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在全区层面进行了纲要性规定和指导,并按照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合同管理等六项业务,分别排序为1号-6号流程指引。每项指引均针对各自的制定依据、所涉经济活动的内在含义、业务风险点、业务责任主体等总体要求进行了阐述,并对各单位在经济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决策部门、牵头和实施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流程指引》还对上述六项经济活动开展中涉及的具体工作内容、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等进行了梳理,并通过图例形式对每个业务节点进行递进式描述。

  至此,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1+6”制度建设的区级层面架构已完成。“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敦促和指导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六大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具体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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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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