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省委、市委、区委常委会会议等精神。会议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伯友主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新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指引,对于检察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提高站位,把握精神要义,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