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龙岗区与深圳中学再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

日期:2020年10月22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深圳侨报讯 (龙岗融媒首席记者王晶晶)自2014年龙岗区委托深圳中学管理深圳中学龙岗小学以来,学校办学效益显著。昨日,龙岗区与深圳中学再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继续委托深圳中学管理深圳中学龙岗小学。按照协议,在委托管理期内,深圳中学将选派能体现深中教育管理理念与特色的团队负责深圳中学龙岗小学的管理和教学,积极协助学校有效利用深圳中学专家和名师资源以及教育科研、教育国际化等优质资源,推进深圳中学龙岗小学不同学科的优质发展。深圳中学校长朱华伟,龙岗区领导张礼卫、代金涛、谷更军、黄惠波出席协议签署仪式。

近年来,龙岗区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着力聚高端、促改革、提质量,使教育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全区多项教育改革走在全市前列,教育投入、学位建设、教师引进的增量增幅居全市之首;通过大力实施引进名校办名校战略,教育质量取得重大突破,中高考等主要质量指标持续跃升。

深圳中学是深圳市首屈一指的“名校”,办学历史悠久,综合实力雄厚,在跨区域合作办学方面拥有非常成熟的体系和丰富的经验。自2014年龙岗区委托深圳中学管理深圳中学龙岗小学以来,在深圳中学的鼎力支持下,深圳中学龙岗小学办学效益显著,获评深圳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先进校,学生多元发展、综合素养提升明显。此次龙岗区与深圳中学再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继续委托深圳中学管理深圳中学龙岗小学,将学校纳入统一管理序列,对深圳中学龙岗小学发展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与评估。

按照协议,在委托管理期内,深圳中学将选派能体现深中教育管理理念与特色的团队负责深圳中学龙岗小学的管理和教学,积极协助学校有效利用深圳中学专家和名师资源以及教育科研、教育国际化等优质资源,制订课程与教学计划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深圳中学龙岗小学与深圳中学本部的相互交流,推进深圳中学龙岗小学不同学科的优质发展。

据悉,此次委托管理期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共计6学年。委托管理期满后,双方如在合作期间均未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且对继续合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续签协议继续合作。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