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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

日期:2020年11月19日 | 来源:深圳侨报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11月18日上午,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龙岗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等报告及有关人事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书坤,副主任杨钦星、刘晓杰、杨锦科、林建忠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雷卫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戴重安,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龙岗区2020年第五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指出,区政府统筹财力保障新型公办园建设、疫情防控、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和基本民生支出,确保政府预算收支平衡。会议决定批准龙岗区2020年第五次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还审议了《龙岗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等8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会议指出,2019年区政府及其财政、国资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等做了大量工作。区人大建议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抓好已竣工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

  吴书坤指出,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是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区国有资产监督,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治理的重要举措。自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听取和审议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以来,已形成了常态化机制。对于这项工作,区委高度重视,去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动承担起报告的主体责任,在强化国资管理、提升效益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吴书坤强调,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行全口径监督;需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和改进。

  当天,区人大还召开了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关于检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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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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