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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召开

日期:2020年12月28日 | 来源:深圳侨报 |  作者: | 字体:

  12月25日上午,龙岗区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谭玲,围绕“我国民法典的特色及亮点”主题进行授课。区几套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区属各有关单位、驻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及分管政法工作负责人等参加学习会。区委副书记赵嘉主持学习会。

  据介绍,谭玲先后在西南政法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21年,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和管理工作12年,曾获“首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出版著作数十部,发表论文100多篇。所承办案件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百佳优秀庭审”及“全国法院百佳优秀裁判文书”。在2个多小时的专题授课中,谭玲围绕“我国民法典的特色及亮点”主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生动阐述了领导干部树立法治观念重要性和民法典对于社会治理的时代意义,并对比讲述了我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的根本不同,剖析我国民法典立法背景,对民法典中“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保护”“公序良俗原则”“高空抛物责任”等新增或完善条款进行深入讲解,通过列举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真实案例,生动地阐明了以人为本的民法精神。谭玲认为,《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与会人员认真聆听、深刻领会。大家一致认为,整场报告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对于进一步学习领会《民法典》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民法典》的贯彻落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站在全局高度,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好、大力宣传、全面贯彻《民法典》,与具体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学用之间“两促进”。各级各部门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以《民法典》的全面有效实施,以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龙岗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全面进步,为龙岗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的高水平深圳东部中心提供法治保障。

  知多D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立法领域的重要制度成果。《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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