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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申报龙岗区招商引资奖励扶持项目

日期:2021年01月08日 | 来源:深圳侨报 |  作者: | 字体:

  日前,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申报龙岗区招商引资奖励扶持项目(2020版)的通知,对招商引资相关项目进行奖励扶持。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2025年7月19日,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亿元。

  申请单位须在指定的申报受理期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请。可通过龙岗政府在线或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查看申报指南,直接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招商引资相关奖励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其中落户奖励(含租金扶持、装修扶持、新增投资扶持)、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引荐人奖励适用于2020年7月20日(含本日)之后在龙岗区落户(或被引荐落户)的重点引进企业;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配套扶持适用于2020年7月20日(含本日)之后取得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的产业项目;园区投资推广活动扶持适用于2020年7月20日(含本日)之后在龙岗区开展投资推广活动的项目。

  以《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引进的产业项目扶持》为例,项目落户及申报时间上,申报的重点引进产业项目,落户龙岗区时间在2020年7月20日(含本日)之后。企业应于落户龙岗区之日起第三个自然年度的3月31日之前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落户奖励的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上,重点引进产业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他符合深圳市产业导向的企业在龙岗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法人机构(或成为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下同),且在落户后两个自然年度内任一年企业所创收入法增加值5000万元以上的实体经济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下同);生产国家经济安全所需重要设备或关键零部件且在落户后两个自然年度内任一年企业所创收入法增加值2500万元以上的实体经济项目。

  重点引进产业项目按其落户后两个自然年度内任一年(由申请单位自行选择确定计算年度)工业企业所创收入法增加值的3%或服务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所创收入法增加值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其中25%可奖给管理团队)。

  特别指出的是,在其他约束性条款方面,重点引进产业项目一次性落户奖励、租金扶持、装修扶持合计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申报支持年度形成的龙岗区地方综合贡献的80%,且最高不超过1亿元(地方综合贡献即地方财力贡献值,由当年区级分成收入减去基期年补助基数)。企业集团在龙岗区年所创收入法增加值比上一年度增长5%以上的,该集团在龙岗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关联法人机构方可按不高于集团经济增量申请落户奖励、租金扶持、装修扶持和新增投资扶持。核发落户奖励及相关扶持之前已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龙岗区享受地价优惠的企业,不纳入本实施细则奖励扶持范围内。同一项目在同一自然年度内,落户奖励、租金扶持、装修扶持和新增投资扶持不与龙腾计划、中坚企业培育计划、技术改造扶持重复支持。租金扶持不与其他同类政策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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