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龙岗局联合街道开展药品安全警示宣传活动

日期:2019年04月19日 |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4月18日下午,为广泛传播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消费者药品安全意识,龙岗局龙岗所联合龙岗街道食物环境监管中心在龙岗街道天玑城广场开展药品安全警示宣传活动。龙岗街道党工委委员王春霖同志首先作动员讲话,告诫药品经营企业要提高守法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药店经营秩序规范、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的良好社会氛围。龙岗局药品监管科谢大年科长从执业药师在岗制度、药品进货渠道、处方药销售、中药饮片的经营等四方面为药品经营者做警示教育。药品经营方代表也在活动中发言,承诺要诚信经营,自律守法,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 本次活动现场气氛活跃,秩序井然, 近两百市民及药品经营者驻足参与其中。现场共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