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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街道取缔一废品回收站

日期:2019年05月09日 | 来源: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通讯员江仕平 王慧清)5月8日,南湾街道在吉厦社区取缔了一长期非法占用国有储备用地经营的废品回收站,清理出国有储备用地1300平方米。

  据悉,此处废品收购站位于吉厦社区简竹路4号,面积1300平方米,经营已有一段时间。该废品回收站位于高压电线下,一些纸皮、废品等易燃物品到处堆放,存在很大的卫生和消防安全隐患,虽有经营许可证,但属于非法占用国有储备用地。上个月下旬,南湾街道执法部门巡查发现后,对一吴姓违法当事人开具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之规定,责令违法当事人两日内搬迁。随后,南湾街道执法队每日进行督查,监督其搬离进度。在执法部门的一再督促下,至5月8日,该废品回收站已彻底搬离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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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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