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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司法厅率先构建五级非诉服务中心

日期:2019年05月15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法制日报讯 记者丁国锋江苏省司法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优势,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聚合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资源力量的“五纵四横”工作网络,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职能,建立全面覆盖民事、商事、家事、行政四大领域的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探索构建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非诉讼纠纷化解格局。

方案规定各地依托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站)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受理。其中设立在省司法厅的省级非诉讼服务中心主要受理、协调化解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或者跨地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并对下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和发布相关政策,承办、委托、交办、转办纠纷案件,组织开展督查督办。

同时,各地可依托市、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在矛盾纠纷高发、多发领域建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派驻人员管理,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相关行政机关可通过委派、指派、转送等方式移交、对接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通过建设非诉纠纷化解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建立服务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多元化解程序衔接制度、联动补强机制、案件分层化解机制、司法确认程序制度等10项制度,促进非诉讼多元化解综合体系协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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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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