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疾步稳踏实干 创新提升谱华章
——深圳市龙岗区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综述
法者,治之端也。
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45件,处理各类涉法文件1004件/次,网格化法律文书送达率从15%提升到60%,“亮剑”行动现场执结案件32宗,刑事治安警情、火警等降幅均为全市第一,各部门报备重大行政决策11项,办理“深圳90”项目346个共828笔业务、按时办结率100%……这是2018年龙岗区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据。
“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任务。近年来,龙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法治广东”建设和市委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部署,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着力建设新时代法治政府,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法治的力量有力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富与民安齐头并进。
砥砺奋进结硕果。龙岗区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广东省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区”,代表深圳接受省委“法治广东”考核,荣获2017年度法治广东考核总分第一名。2018年,龙岗街道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龙城街道嶂背社区荣获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成为全市受表彰的两个社区之一。
突出四级同创,全面依法治区新境界
坚持加强党政引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龙岗区立足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区情实际,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工作。区党政领导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积极参加法治专题学习,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难题。区委书记担任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将全区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法治建设工作中。坚持最高标准强化顶层设计,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建设。明确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及提升工程的目标、思路、重点、时限、责任单位等,推动区、街道、社区和各行业、各领域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和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评估内容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督导实施,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推进。出台《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工作任务分解表》《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活动方案》《学习宣传实施宪法任务分解表》等。完善《关于对党群部门领导班子开展依法治区工作评估工作方案》《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等,为全区法治建设事业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坚持加大宪法学习宣传力度,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龙岗区积极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的工作部署,认真统筹推进全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各项活动。2018年,区委常委会先后4次组织宪法、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等专题学习。各街道依托依法治街办,成立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机构,召开动员部署、推进评估等会议狠抓落实。全区形成了党政统揽、人大政协紧密配合、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工作格局。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该区依托区委十九大精神讲习团、普法讲师团等资源,组建区宪法宣讲团,吸纳普法志愿者200余人参与。深入龙城、坪地、吉华、横岗等街道,及沙湾社区、翠湖社区、坂田执法队、四联小学、沙湾中学等基层单位,开展宪法宣讲活动60余场次。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在各社区举办宪法专题法治讲座120场。立足龙岗广播电台《法在身边》,通过专家、律师向听众解析宪法内容。利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发布相关报道1500余条,在龙岗民生网普法栏目刊登法律法规80条。各大影院开展映前宪法宣传2480场次,观众人数近22万人次。发放宪法读本1万余本,印制宪法宣传折页20余万份、宣传挂图3000套,全区持续掀起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活动的热潮。
突出改革驱动,法治政府建设新作为
法治政府是人民对美好生活最强烈的需要之一。龙岗区通过强化宗旨意识、权限意识、程序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全面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辖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加强修订系列文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性文件在审议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书面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向各部门、各街道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在政府网站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拓宽意见渠道。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对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进行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严格落实《龙岗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龙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所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经区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统一解读,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法制办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2018年,向市法制办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等7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45件,其中保留55件、计划修改2件、废止42件,清理已废止或失效文件的46件。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印发了《龙岗区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确定了制定《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等11项决策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程序公开征集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区政府常务会以及重要的议事会议一律要求区法制机构列席;所有政府合同、协议、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一律经过区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后才送区领导批示;所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发布一律由区法制机构统一把关;所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一律经过区法制机构审核后,才报区政府批复。2018年,共处理各类涉法文件1004件/次。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政府投资计划、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社会管理重要事务以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由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按规定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决策实施后评估,建设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平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合理性。
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组织开展学法活动,2018年,该区举办两期区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和一期全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建立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区委、区政府同时设立法律顾问室,共聘请16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投资、政府涉诉事务、重大社会事件依法处置等工作机制。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法律审查、重大项目法律论证,均需经法制机构(法制员)和法律顾问预先审查。去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核涉法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276件/次。同时,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权力再次“瘦身提速”。按照“深圳90”、龙岗“一次办成”要求,制定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通过优化立项机制、强化审批服务,全面推动项目一次办成。目前,已办理“深圳90”项目346个共828笔业务,按时办结率100%。仅用8个工作日,颁发全市首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压缩审批时限60%。开通网上办理平台,在全市率先完成区、街道、社区三级“一窗式”政务服务改革,真正做到“让网络、信息多跑路,让市民、企业少跑路”,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突出法治先行,优化营商环境新担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深圳的经济大区和产业强区,龙岗进一步扩大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让法治体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企业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随着龙岗区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创新产业园区拔地而起,吸引众多优秀创新型企业进驻。目前,龙岗区89.6平方公里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等新型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13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多家。这些科技创新企业在依法经营、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对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此,龙岗区司法局在全市首创公共法律服务进创新产业园区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天安云谷、天安数码城、大运软件小镇、星河world、中海信、康利城、启迪协信、青创中心等8个创新产业园区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分析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查找企业经营漏洞、解决企业矛盾纠纷等,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依法管理和科技创新能力。
成立全市首个商事领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创新企业提供纠纷调解、法治体检、风险评测服务。在全市率先开展法律服务“双百行动”(即百名志愿律师和百场精品法治讲座进企业),组织111名志愿律师免费与111个创新型中小企业“一对一”提供法治体检和法律顾问服务。围绕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股权融资、企业治理、安全生产等需求,组织普法讲师团分别在8个创新产业园区开展精品法治讲座共计100场次,积极引导创新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治企。2018年,各创新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计接访咨询1015人次,开展法治宣传和举办讲座72场,初审公证材料59份,法律援助案件38件,调解纠纷27件,开展法治宣传309次,修改各类协议、合同共计5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4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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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加鞭。下一步,龙岗区法治建设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区“六个高地”建设,压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法制度,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保障居民群众对政府部门行使权力的内容、程序和过程享有知情权;加大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自觉接受监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昂扬向上的斗志、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快建成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新的征程,新的期待。建设法治国家永不停歇,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