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在聂晓春、邵凯洋、李立辉等9名抽调到平湖实践锻炼的干部以及该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工作人员的参与和见证下,业主刘某与保利公司签下征收补偿协议,取得富安东路征拆又一重大工作成果。
据了解,业主刘某的房屋面积为102.85平方米,其中95.89平方米位于富安东路保利片区,6.96平方米位于富安东路花伴里片区。保利公司早已完成其负责部分的房屋测绘工作,花伴里公司由于前期未能明确签约主体,测绘工作滞后,而刘某坚持等待花伴里公司出具测绘报告后再开展下一步征拆协商谈判。
得知该情况后,抽调干部聂晓春、李立辉、徐瑞、何丽丽等立即赶往花伴里项目部,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督促其尽快明确签约主体,并同步推进测绘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花伴里公司最终于5月13日完成所负责部分的房屋测绘工作,并于隔日明确签约主体。随即,4名抽调干部约谈刘某商谈房屋征收补偿事宜,最终就位于保利片区部分的房屋征收达成初步补偿意向;对于剩余的6.96平方米,刘某明确表态等家族另两名成员谈妥房屋征收补偿后,一并签订协议。
5月19日,经过抽调干部、平湖街道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最终顺利促成业主刘某与保利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