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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公共机构节气改造初见成效

日期:2019年05月31日 |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十三五”以来,我区各公共机构推动了大量节电、节水改造工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节气改造方面还存在一定空白。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全区11个街道办下达节气改造通知,并组织全区重点用能单位前往盐田区政府食堂参观节能炉具改造情况。经过项目申请、试点改造、对比测试等工作,吉华街道采用合同能源,平湖、园山街道采用政府投资的形式,率先完成了食堂节气炉具改造工作。经测试,改造后的炉具节气率达到30%以上。其余街道也将在年底前完成节气改造工作,并将改造经验在全区推广。

  街道食堂节气改造工作,填补了我区节气工作的空白,对我区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文/图 郑英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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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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