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获悉,该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将于6月24日启动,受理时间截至7月3日,此间的工作日接受申请。家长可赴居住地段内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报。
据了解,龙岗区转学插班的申请对象,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龙岗户籍购房学生,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因转插学位异常紧张,尤其是公办学校转插学位,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积分排序,但不能保证被录取且无法保证就近安排。
同等入学条件的优先解决外地转入、未享受深圳公办学位的学生。另外,新开办学校以及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具体积分标准参照今年该区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申请指南》。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申请。
申报转学插班的家庭需要提供《龙岗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信息登记表》,学生的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购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
按照深圳市教育局规定:自2016年起,在深圳市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非深圳户籍考生,不能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统一划线录取,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望家长了解本市中、高考相关政策,详情可登录“深圳市招考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