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6月18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文明养犬统一专项执法日行动。本次执法行动以各街道执法队常态化养犬执法工作为基础,着力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养犬氛围,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有效推进了全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工作。
行动当天,全区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对遛狗不牵绳、不为犬只佩戴口嚼或嘴套、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或限制进入的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并加大力度严查流浪犬及禁养烈性犬,对于路面流浪犬及时组织专业收治队伍进行收治。同时,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事务科负责人带领三个执法专项督导小组分别前往坪地、龙岗、坂田、宝龙四个街道,会同相关街道执法队、社区工作站、城管所等多个部门,重点对辖区内的无主流浪犬、烈性犬进行捕捉收治,对辖区内犬只投诉比较多的社区进行了重点查处。
据统计,全区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9人次,出动车辆72辆次,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28宗;收容收治流浪犬68只,开具行政处罚文书14宗,罚款7000元。
据悉,自今年5月开始实施“码”上办证,推行电子犬证后,极大地方便了市民。截至目前,龙岗通过“养犬服务平台”申请9864条,办结9509条,办证通过数量3313,办证通过率达33.6%。
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介绍,接下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事务科将继续加强对各街道执法队开展犬只管理执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持续督导各街道执法队开展好此项工作。要求各街道执法队在落实养犬常态化管理执法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开展流浪犬只收治和违法养犬整治,切实将养犬管理执法工作当做一项社会民生工作来抓,注重加强宣讲引导,扩大执法成效,同时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养犬纠纷,做好预防预判,严防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