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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决定取消八成证明材料

日期:2019年06月25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法制日报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蔡岩红记者今天从海关总署获悉,海关总署下大力气清理证明事项,决定取消现有116项证明材料中的92项,取消数量占比近八成。  

据介绍,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非海关监管所必需的、可以通过联网核查或告知承诺等方式替代的以及海关可以自主验核或自行获取的,海关一律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现场交验有关证明材料。对于目前保留的24项证明材料,发证部门有统一数据库的,海关总署力争通过联网核查方式或者“点对点”行政协助方式替代当事人现场交验,进一步简化作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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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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