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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受贿案一审开庭

日期:2019年06月28日 |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法制网讯 记者 张晨 2019年6月2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受贿一案。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士祥利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19万余元。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士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士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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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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