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的特赦令、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特赦令的相关要求,龙岗区司法局指导辖区11个街道司法所紧扣“九类特赦对象和五种禁止情形”的特赦条件,围绕“九大步骤”按照“九字诀”,严格依法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特赦摸排甄选工作。
截至目前,我区已组织全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680名进行政策传达和信息摸排,签署680份《社区矫正对象告知书》,共有19名服刑人员符合特赦初审条件。
特赦甄选工作过程中,龙岗区司法局切实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增进其爱国情怀,引导其常怀感恩之心,提升接受社区矫正自觉性。对符合特赦初审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告诫其仍在社区矫正期间,更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加强思想引导与监督管控。
接下来,龙岗区司法局将对这19名符合特赦初审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作做一步摸底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报送深圳市司法局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