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深圳中学与龙岗区政府续签合作办学协议

日期:2019年07月11日 |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7月10日,深圳中学与龙岗区政府合作办学签约仪式举行,双方共同签署了龙岗区政府与深圳中学《委托管理协议书》。深圳中学校长朱华伟、龙岗区副区长黄惠波等出席会议。

  根据协议约定,学校为龙岗区属公办学校,委托管理期间名称为“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委托管理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共计6学年。期满后,双方如在合作期间均未违反协议有关约定且对继续合作无异议的情况下,协议有效期自动延期6学年,即延长至2031年8月31日。协议再次到期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将续签协议继续合作。

  “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把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办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深圳市最好的初中之一,成为龙岗教育的名片。”朱华伟对与龙岗区的合作未来信心满满。

  深晚记者了解到,引进名校办名校是龙岗区委区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打造深圳教育民生高地,建设基础教育品牌办学集聚区的战略举措。截至目前,龙岗已成功引进华中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中学等全国知名教育品牌合作办学,正在与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开展引进洽谈。(来源: 深圳晚报)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