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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地卫监边检查边普法,提高辖区公共场所防“艾”意识

日期:2019年07月23日 | 来源: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龙岗区坪地卫生监督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酒店处于开门营业状态,在酒店服务台区域、客房过道及客房内均未发现有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经调查核实,该酒店存在未在住宿经营场所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行为。该行为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该酒店警告,并给予27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此案件也是龙岗区首宗酒店因未配“套”被罚案例。目前,该酒店已完成整改工作,在酒店大堂服务台、楼层过道和房间内配置了安全套及安全套发售设施。

  目前仍有部分酒店经营者不知道要在经营场所配置安全套的硬性要求。其实酒店配“套”是防治艾滋病的重要措施,科学使用安全套也是预防艾滋病最有效的方式。接下来,龙岗区坪地卫生监督分所将按照边检查边普法的原则,全面提高辖区公共场所经营者的防“艾”意识,并通过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提醒和警示公共场所责任人要履行好艾滋病的防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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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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