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警方从一宗穿山甲非法交易案件入手,梳理出一条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地下链条,并成功捣毁一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濒危保护动物穿山甲的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9名,缴获穿山甲活体16只,冻体2只。
2018年11月底,龙岗闹市的一条小巷里,两名男子鬼鬼祟祟地拿着一个蛇皮袋进行交易,其中一人刚想打开袋子验货时,被突然而至的警察控制并抓获,他们手上的货物是国家濒危保护动物穿山甲。警方深挖扩线,发现一个涉嫌非法买卖国家濒危动物穿山甲的团伙,团伙成员经常在深圳各大生鲜市场出入,昼伏夜出,没有固定工作,有专人在外地供货,专人负责送货,专人负责分销、运输等;成员之间单向联系,隐蔽性很强。
掌握线索,市公安局治安、刑警部门,龙岗分局刑警、治安、坪地派出所,龙岗森林派出所等单位组成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2019年7中旬,通过分析研判,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主要成员的相关信息。8月7日,专案组获悉第二天可能会有一批“货”送到罗湖梧桐山脚下的仓库,嫌疑人吕某某负责收货,收网时机成熟。
行动当天,警方将刚刚完成交易的一名送货人员与做私房菜生意的老胡抓获,缴获活体穿山甲一只。老胡交代,是一个公司经理订的货,听说打算用来公司聚餐。紧接着,中午12时许,民警突击仓库时,主犯吕某某正在给一只成年穿山甲注水。另外一组抓捕民警在嫌疑人吕某某的住处抓获其妻子李某某,发现家中有疑似穿山甲制品。当天,警方共抓获9名涉案嫌疑人,缴获活体穿山甲16只,冻体穿山甲2只。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吕某某交代这批穿山甲是在一个广西人手里以500元一斤的价格买入,其妻李某某则协助对穿山甲进行短期喂养、保管。团伙成员之间多是由打麻将及朋友介绍勾结到一起进行非法收购、运输及销售穿山甲并从中牟取暴利。
《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在审讯嫌疑人的同时,及时与深圳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取得联系,由专业人员对穿山甲进行更加精细的检查和养护。目前,本案中涉案嫌疑人吕某某等7人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