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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68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

日期:2026年03月3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条术语】

法人终止

【关键词】

法人撤销、行政许可撤销、清算义务

【涉及案由】

公司决议纠纷

【深度理解】

一、法人终止的两个条件

本条明确,法人终止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存在法定终止原因(解散、破产或其他);(2)依法完成清算并注销登记。仅有终止原因而未完成清算注销的,法人仍处于存续状态(清算期间法人存续,见第七十二条)。这一规则保护了债权人在清算程序中获得清偿的机会。

二、法人解散(第六十九条)

法人解散是法人主动或被动终止的最常见原因,包括章程规定期限届满、权力机构决议解散、因合并分立而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等情形(第六十九条详述)。解散后须进行清算,不得立即注销。

三、法人被宣告破产

法人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须经破产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和债务清偿。破产清算完成并完成注销登记后,法人终止(第七十三条)。破产程序受《企业破产法》的专门规制,民法典仅作原则性规定。

四、行政前置审批

某些类型的法人终止须经有关机关批准,如金融机构的解散须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学校、医院等的解散须经主管机关审批。这一前置要求体现了对特殊行业社会公益性的保护。

【相关案例】

案例名称: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卫明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12-18-2-084-001(即指导案例9号)
案例关键词:民事、公司清算义务、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要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应当依法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履行清算义务,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控制人或者未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为由,免除清算义务。

案例名称:韩某某诉黄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7-2-076-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确认合同效力、合同无效、让与担保、优先受偿、清算义务、担保范围
裁判要旨:让与担保行为效力不受表面交易行为无效的影响,但亦不能产生财产事前归属的法律效果。房屋让与担保的债权人即使取得了物权登记,也不享有真正所有权,不得在债务到期前妨碍真正所有权人的正常使用,亦不能对外随意处分房屋所有权。
债务到期未能清偿,债权人可以在担保人同意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出售房屋,但其通过出售款优先受偿的前提是履行对担保人的清算义务,且担保债权范围应以担保合意中的债权本息为限。债权人未与担保人进行清算,担保人主张债权人返还超出担保债权范围的剩余出售款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名称:王某江、车某斌诉范某波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8-2-277-003
案例关键词:民事、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破产清算、怠于清算、财产流失、因果关系、举证责任、赔偿责任
裁判要旨:公司债权人,其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掌握公司的财务账册。而作为清算义务人的股东,则通常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的财务资料并了解公司资产状况。因此,对于作为清算义务人的股东怠于清算是否导致公司的财产流失或灭失的举证责任,债权人应限于提供合理怀疑的证据,而对于反驳该合理怀疑的举证责任,应由作为清算义务人的股东承担。

【司法解释】

经检索,未检索到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条文。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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