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原文】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法条术语】
正当防卫
【关键词】
正当防卫、不法侵害、防卫过当、免责事由
【涉及案由】
防卫过当损害责任纠纷
【深度理解】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民法典第181条确立了正当防卫的民事免责规则。构成正当防卫需满足以下要件:(1)存在不法侵害;(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4)防卫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5)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五个要件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正当防卫的民事法律效果
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防卫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正当防卫行为的正面肯定,体现了法律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制止不法侵害的价值取向。正当防卫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但因其具有社会相当性,法律认定其为违法阻却事由,不构成侵权行为。
三、防卫过当的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情形。判断"必要限度"应综合考量:不法侵害的性质、强度、危险程度,以及防卫所采取的手段、方式等。防卫过当时,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而非全部责任。"适当"意味着应结合防卫行为的整体正当性予以酌减,通常不应使防卫人承担与普通侵权人相同的完全赔偿责任。
四、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而紧急避险(第182条)则是为避免危险而损害第三人利益。正当防卫无须赔偿,防卫过当承担适当责任;紧急避险则视险情来源不同由引险人或避险人承担责任。两者共同构成民事责任的违法阻却事由体系。
五、本条与刑事正当防卫的关系
民法典正当防卫条款与《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条款存在联系,但二者适用情境不同。刑法正当防卫是刑事免责事由,民法正当防卫是民事免责事由。刑事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通常在民事上也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刑事上认定防卫过当的,民事上不一定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需依"适当"原则判断。
【相关案例】
案例名称:于欢故意伤害案
案例类型:指导性案例
案例检索编号:指导案例93号
案例关键词:刑事/故意伤害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裁判要点:1.对正在进行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3.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环境和损害后果等情节。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且并不十分紧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致人死亡重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4.防卫过当案件,如系因被害人实施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或者亵渎人伦的不法侵害引发的,量刑时对此应予充分考虑,以确保司法裁判既经得起法律检验,也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案例名称: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
案例类型:指导性案例
案例检索编号:指导案例144号
案例关键词:刑事/正当防卫/特殊防卫/行凶/宣告无罪
裁判要点:1.对于使用致命性凶器攻击他人要害部位,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行凶”,可以适用特殊防卫的有关规定。
2.对于多人共同实施不法侵害,部分不法侵害人已被制伏,但其他不法侵害人仍在继续实施侵害的,仍然可以进行防卫。
案例名称:江某某正当防卫案
案例类型:指导性案例
案例检索编号:指导案例225号
案例关键词:刑事/正当防卫/未成年人/学生霸凌/防卫意图/防卫限度
裁判要点:1.对于因学生霸凌引发的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的界分,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是否为主要过错方、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情节,结合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不能仅因行为人面对霸凌时不甘示弱、使用工具反击等情节,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2.对于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立足防卫时的具体情境,从同年龄段未成年人一般认知的角度,综合学生霸凌中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后果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作出合理判断。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6号)第三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针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正当防卫。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正当防卫是否超过必要的限度,人民法院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因素判断。
经审理,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正当防卫人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正当防卫人在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范围内承担部分责任;实施侵害行为的人请求正当防卫人承担全部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施侵害行为的人不能证明防卫行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仅以正当防卫人采取的反击方式和强度与不法侵害不相当为由主张防卫过当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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