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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303条 共有物的分割

日期:2026年03月3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法条术语】

共有物的分割

【关键词】

共有物分割、随时分割权、重大理由、共同共有基础丧失、约定不得分割、分割赔偿

【涉及案由】

共有物分割纠纷
共有纠纷

【深度理解】

一、分割权的基本规则

本条确立了两种共有类型分割权的差异规则:

(一)按份共有:原则随时可分割

按份共有人在没有约定不得分割的情形下,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分割权的自由行使,是按份共有制度保障共有人处分自由的重要体现。

(二)共同共有:基础丧失或重大理由方可分割

共同共有以特定关系(婚姻、家庭等)为基础,只有在:
1. 共有基础丧失(如婚姻解除、合伙解散);
2. 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如一方急需资金、严重分歧无法共同管理)时,才能请求分割。

二、约定不得分割

共有人可以约定在特定期间内不得分割共有物,以维持共有关系。这类约定在法律上有效,法院一般应予尊重。

但即使有不分割约定,若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法院仍可判决分割。"重大理由"通常包括:
1. 共有人急需资金,继续维持共有将导致生活困难;
2. 共有人之间矛盾激化,共有关系已难以维系;
3. 共有物面临大幅贬值风险等。

三、分割的方式

依据第304条,分割方式包括:
1. 协商分割(首选);
2. 实物分割:共有物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对实物予以分割;
3. 折价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四、分割造成损害的赔偿

分割行为本身可能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如因过早分割、方式不当导致价值损失),此时请求分割的共有人应当给予赔偿,体现了分割权行使的边界与代价。

【相关案例】

案例名称:郑某乙诉胡某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7-2-478-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共有物分割、一次性死亡抚恤金、遗产
裁判要旨:死亡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给予死者近亲属的具有抚慰和经济补偿性质的费用。由于死亡抚恤金不是死者的生前财产,给付的对象为死者近亲属,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亦不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予以分配。

案例名称:李某胜诉李某波共有物分割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5-14-2-054-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共有、共有物分割、农村拆迁安置、未成年人保护、划地自建住房、共同共有、家庭关系
裁判要旨:1.认定未成年人对拆迁安置房屋是否享有共有权利时,应当综合考量政策目的、安置方式、自建安置住房的资金和土地来源等因素,并结合共有人家庭关系情况判断共有的性质。
2.成年后的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安置房屋的条件成就时,应当参考共有房屋的房产情况、分割方式对房屋的价值影响、共有人的贡献、行使物权的便利等因素,依法确定公平合理的分割方式。

案例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诉某科技公司等72名被告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11-2-466-012
案例关键词:民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刑事、裁判冲突、数人环境侵权、竞合侵权、连带责任、分割赔偿
裁判要旨:1.生效的刑事判决所确认的基础事实可在民事判决中予以采信,但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未全部囊括环境侵权事实的,依然可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并不存在民事与刑事的裁判冲突。
2.存在数个污染行为竞合侵权的情形下,不能简单以共同侵权而全案适用连带责任,若将参与度及致害度低的污染责任主体与其他污染量大、致害参与度高的主体不加区别地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会有失公平,仍要结合可分割的损害后果,考虑比例分割赔偿。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废止)第91条: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第92条: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后,一个或者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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