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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345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空间分层设立

日期:2026年03月3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法条术语】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空间分层设立

【关键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表、地上空间、地下空间、分层设立、空间权、立体开发

【涉及案由】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深度理解】

一、空间分层设立的立法意义

本条是民法典的重要创新,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空中)或地下分别设立,确立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立体化"制度。这打破了传统建设用地使用权仅附着于地表的观念,为城市立体化开发(如地铁、地下商城、地上高架等)提供了坚实的物权法基础。

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

这是最传统的形式,权利人在地表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绝大多数城市建筑均涉及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地上(空中)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人在地面以上一定空间范围内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高架桥、架空管道、空中连廊、特定楼层的独立权利等。这为城市三维开发提供了物权依据。

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人在地表以下一定空间范围内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城、地铁隧道等。现实中,地下空间的使用权日益重要,大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需要独立物权保障。

五、分层设立的技术要求

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需明确各层的空间范围(起止高度或深度),以便于登记和权利界定,避免权利冲突。

【相关案例】

案例名称: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安徽某房地产公司、南京某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7-2-086-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
裁判要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土地出让合同、征地协议等应约定对土地使用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缴入地方国库”。该违约金标准体现了国家维护国有土地交易市场正常秩序的意志,不属于土地出让合同的双方能够任意协商达成的条款;不能简单地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标准进行评判。该违约金标准对土地出让合同的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具有督促守约和惩罚违约的功能。

案例名称:常某诉某银行等执行异议之诉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8-2-471-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执行异议之诉、排除强制执行、抵押财产、抵押建设用地
裁判要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案外人在该土地上新建了建筑物。根据民法典第417条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当“一体处分、分别受偿”之规定,案外人以新增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为由主张排除对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新增建筑物的执行处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应当保障案外人依法参加执行分配程序,抵押权人对新增建筑物所得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例名称: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某社区居民委员会诉赵某某等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11-2-483-003
案例关键词:民事、合同、土地租赁合同、集体建设用地、出租、二十年
裁判要旨:2020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目前国务院尚未出台相关规定,认定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期限可以超过二十年,法律法规依据不足。即使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期限参照国有建设用地执行,亦应参照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出租年限,租赁年限不应超过二十年。

【司法解释】

经检索,未检索到专门针对本法条的司法解释具体条文。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专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法)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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