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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348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日期:2026年03月3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条术语】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关键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面形式、土地界址、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出让金、使用权期限

【涉及案由】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书面形式要求

本条要求出让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强制性规定。书面合同有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方便日后登记,减少纠纷。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出让合同,在法律效力上存在瑕疵。

二、合同主要条款

本条列举了出让合同"一般包括"的七类主要条款,涵盖了当事人身份、土地物理状态(界址、面积)、空间范围、用途与规划要求、权利期限、价款支付及争议解决机制。这些条款共同构成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核心内容。

三、土地用途与规划条件的重要性

第(四)项规定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是合同的必备内容,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擅自改变用途的,出让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出让金的法律意义

出让金是国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国有土地资产的变现方式。出让金低于法定最低价的,相关价格条款无效,这是司法解释的明确立场。

【相关案例】

案例名称: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诉安徽某房地产公司、南京某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7-2-086-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
裁判要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土地出让合同、征地协议等应约定对土地使用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缴入地方国库”。该违约金标准体现了国家维护国有土地交易市场正常秩序的意志,不属于土地出让合同的双方能够任意协商达成的条款;不能简单地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民间借贷规定的利率标准进行评判。该违约金标准对土地出让合同的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具有督促守约和惩罚违约的功能。

案例名称:周某某与王某等共有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7-2-054-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共有、遗嘱继承、接受遗赠、行使对象、行使方式、高度盖然性
裁判要旨: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表示,可向与继承或者遗产存在较为密切关系的人作出,包括继承人、继承人的利害关系人、遗产管理人等。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表示形式,只要足以达到能够确认为其有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程度即可,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案例名称:H公司诉J公司等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10-2-202-016
案例关键词:民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托运人通知义务
裁判要旨: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在托运人未履行通知义务且承运人不知晓危险货物及其性质的情况下,托运人对承运人因运输此类危险货物所受到的损害,应当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并不因此而免除或减轻其妥善、谨慎的管货义务。
认定托运人是否履行危险货物的通知义务,应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以及补充要件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形式要件要求,需采取书面形式,非书面通知不能视为通知;实质要件要求,通知内容应包括危险货物的正式名称和性质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的措施等。相关内容必须完整,既不能错误亦不能遗漏,否则无法实现通知目的;补充要件指的是因危险货物的运输均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故托运人向承运人通知时应提交相应审批手续,否则也将影响通知义务履行情况的认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决定修正)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合同。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专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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