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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386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与优先受偿权

日期:2026年03月3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条术语】

担保物权与优先受偿权

【关键词】

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权、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担保财产、法律另有规定例外

【涉及案由】

抵押权纠纷
质押权纠纷
留置权纠纷

【深度理解】

一、担保物权的核心功能

担保物权的本质功能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担保物权人)有权就特定财产(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相较于普通债权人具有优先地位。这是担保物权区别于一般债权的关键所在,也是担保制度存在的价值基础。

二、实现担保物权的两类条件

本条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有两类触发条件:(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即主债务届期未履行;(2)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如约定债务人破产时即可提前实现担保物权。这一规定赋予了当事人约定加速到期条款的空间。

三、三种担保物权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不转移占有)、质权(转移占有或登记)、留置权(法定担保物权,债权人因保管等关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三者共同构成我国担保物权体系。

四、例外规定

本条末尾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留置权在特定情形下的优先效力(参见第456条),以及某些法律规定的超级优先权(如劳动报酬、税款等的优先权)可能优于抵押权等。

【相关案例】

案例名称:某某公司诉宁夏某机械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8-2-084-012
案例关键词:民事、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取回权、优先受偿权、公示效力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42条规定了出卖人取回权的两种实现方式,即取回标的物和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行使优先受偿权。当出卖人主张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行使优先受偿权时,应审查其是否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买卖合同双方应就所有权保留达成合意;第二,买受人出现法定或约定违约情形,对出卖人债权构成实质性损害;第三,标的物存在且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案例名称:中国某银行嘉峪关市分行诉甘肃某钊律师事务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8-2-301-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管理人责任、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忠实勤勉义务
裁判要旨:破产管理人未能实现对设定担保的破产财产的拍卖变现,决定就担保债权以实物进行优先受偿,但未经债权人会议审议同意,债权人以此为由主张破产管理人未尽勤勉义务并请求承担赔偿责任的,参照《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5条规定,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并非破产管理人在实现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过程中处置担保财产的必经程序,如果破产管理人在保管、评估、拍卖、变现、移交破产财产等各环节不存在过错行为与违法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破产管理人没有违反勤勉义务,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破产程序属于特别程序,有别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债权人支付评估费、审计费、管理人报酬系应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确认的事项,由破产管理人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已认定的这类事项,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破产管理人未能积极配合债权人查阅相关资料、行使知情权的,债权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0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请求作出司法决定,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例名称:某银行诉某设计院、某经贸公司承兑协议担保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16-2-481-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担保物权、承兑协议、担保真实意思、综合案件事实
裁判要旨:担保纠纷中担保人是否被骗保,需要根据案件事实作出认定。主债务的履行过程、担保人在担保协议前有关行为与意思表示、担保人对于担保资金流向的关注度等均构成案件综合考虑因素。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已废止,但部分条款有历史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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