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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1130条 遗产的均等分配与差别分配

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条术语】
遗产均等分配原则与差别分配规则

【关键词】
均等分配、特殊困难照顾、多分、少分不分、协商分割

【涉及案由】
继承纠纷、法定继承纠纷

【深度理解】
一、均等分配为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均等分配遗产。如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各一人,三人各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

二、应当照顾的情形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法律要求"应当"(强制性)予以照顾,须多分,以保障生活困难者的基本生存权利。

三、可以多分的情形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非强制),体现权利义务对等。

四、应当不分或少分的情形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而不尽义务的继承人,法律规定"应当"(强制性)不分或少分,惩戒其失职行为。继承编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五、协商分割的自由
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不均等分割,任何方案只要各继承人一致同意均属有效,体现意思自治。

【相关案例】
入库编号2024-07-2-029-001
案例名称:苏某甲诉李某等法定继承纠纷案
裁判要旨:法定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与被继承人长期共同生活并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判决其分得多于法定继承人的遗产份额,以体现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弘扬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
第二十三条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相关法律法规】
经检索,未检索到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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