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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1172条 分别侵权的按份责任

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法条术语】
分别侵权按份责任

【关键词】
分别侵权、按份责任、责任大小难以确定、平均分担

【涉及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深度理解】
一、分别侵权按份责任的适用条件

本条适用于:二人以上各自独立实施侵权行为;各行为共同造成同一损害;但各行为单独均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叠加因果关系)。在此情形下,各行为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而是按份承担。

二、确定份额的两种方式

若能确定各行为人的责任大小(如各自的过错程度、致害原因力大小等),则各自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若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则平均承担责任——每人各负等额份额。

三、与第1171条的区别

第1171条各行为单独足以致全部损害,适用连带责任;本条各行为单独仅造成部分损害,叠加后致全部损害,适用按份责任。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单一行为是否足以造成全部损害。

四、内部追偿

按份责任中,各行为人仅就自身份额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只能就各人的份额分别向各侵权人主张,不得要求任一侵权人赔偿全部。

【相关案例】
经检索,暂未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院案例库中检索到相关案例。

【司法解释】
经检索,未检索到直接适用于本条的专项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经检索,未检索到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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