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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1176条 自甘风险规则

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法条术语】
自甘风险规则

【关键词】
自甘风险、文体活动、故意重大过失除外、活动组织者责任

【涉及案由】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深度理解】
一、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条件

自甘风险规则适用须同时满足:参与者系自愿参加(而非被强迫);活动具有一定风险;损害是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造成。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例外

若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故意犯规、恶意攻击、明显超出正常风险范围的行为),则自甘风险规则不能免责,参与者仍须承担侵权责任。普通犯规不当然构成重大过失,须综合判断。

三、活动组织者的独立责任

自甘风险规则免除的是其他参加者的责任,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因此免除。活动组织者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仍须依照第1198条至第1201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掰手腕等文体活动的适用

"掰手腕"等虽非正式竞技但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也可适用自甘风险规则,但须综合审查受害人是否真正自愿参加、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因素。

【相关案例】
法院案例库 | 入库编号2023-07-2-001-004
案例名称:曾某甲诉曾某乙、某发型店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对于因参加文体活动导致的人身损害,其他参加者以自甘风险规则主张免责的,应当综合审查文体活动是否具有一定风险、受害人是否自愿参加、导致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其他参加者是否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因素。

法院案例库 | 入库编号2023-07-2-001-005
案例名称:张某诉韦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竞技性体育比赛中,参赛者的违体犯规行为致其他参赛者人身损害的,能否适用自甘风险规则主张免责,应当着重审查其犯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法上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比赛规则可作为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重要参考因素,但不能将体育竞技中的犯规简单等同于故意或重大过失。

【司法解释】
经检索,未检索到直接适用于本条的专项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经检索,未检索到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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