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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467条 非典型合同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条术语】

非典型合同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关键词】

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最相类似合同、涉外合同、境内履行涉外合同强制适用中国法

【涉及案由】

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本条第一款解决非典型合同(即法律未明文规定的合同类型,又称"无名合同"或"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随着经济活动的不断创新,实践中涌现出大量合同编没有专门规定的新型合同(如众筹合同、碳排放权交易合同、数据许可合同等),法律须为其提供适用规则:

(1)首先适用合同编通则的一般规定;
(2)可以参照适用与其"最相类似"的典型合同规定。

"最相类似"的判断标准,通常参考合同的交易结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征、合同目的等,选取功能上最为接近的有名合同类型的规定参照适用。若一个合同兼具多种典型合同的特征(混合合同),则须综合考量各自规则的适用性。

二、涉外合同的强制适用中国法

本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三类特殊涉外合同,须强制适用中国法: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如外国公司与中国公司合作开采石油、矿产等)。

这三类合同均涉及国家主权、资源利用和经济安全,属于须由中国法律规制的强制性事项,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适用外国法律来规避。

三、本条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了一般涉外合同的法律选择规则(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而本条第二款则是强制性规定,优先于意思自治原则适用。

【相关案例】

案例名称:杨某棠诉上海伍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6-07-2-088-002
案例关键词:民事、买卖合同、网络众筹商品、非典型合同、合同目的、出卖人责任
裁判要旨:1.通过网络众筹商品形成的合同为非典型合同,在现实中的表现较为复杂。人民法院在审理因网络众筹引发的民事纠纷时,可以根据众筹经营模式及宣传内容、众筹商品是否已具备生产条件等情况,确定当事人缔约的真实目的是获取投资回报,还是获取众筹商品所有权,进而参照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中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2.当商品众筹合同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相关规定时,众筹发起者未履行包括从给付义务在内的出卖人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众筹支持者主张解除合同并由众筹发起者承担出卖人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案例名称:涿州某融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某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5-07-2-483-004
案例关键词:民事、合同、强制性规定、立法目的、合同效力
裁判要旨:1. 对于兼具买卖和承揽特点的投资建房非典型合同,一方当事人以另一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主张合同无效的,该合同不因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而无效。
2.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强制性规范的立法目的来认定其对具体个案所涉合同效力的影响。通过分析立法目的,强制性规范所规制的对象和场景与特定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不相同,认定合同有效不会导致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此种情形下即使违反强制性规范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案例名称:卢某诉甲公司海事债权确权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10-2-247-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海事债权确权、最密切联系原则、外国法适用、船舶抵押权、船旗国法律
裁判要旨:涉外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时,要分别根据法院地的冲突规范确定法律关系适用的准据法。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涉外船舶抵押权纠纷适用船旗国法律。

【司法解释】

经检索,未检索到专门针对本法条的司法解释具体条文。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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