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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510条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补充方法

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条术语】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补充方法

【关键词】

约定不明、补充协议、合同漏洞补充、相关条款解释、交易习惯、协议补充优先

【涉及案由】

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合同漏洞的存在及其处理必要性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可能发现对某些条款(如质量标准、履行地点、价款等)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这种"合同漏洞"(gap in contract)在商业实践中普遍存在。本条及第511条共同构建了合同漏洞补充的规则体系,指引当事人和法院如何确定缺失或模糊的合同内容。

二、两步补充方法

本条规定了优先适用协议补充、其次适用解释补充的两步方法:

(一)第一步——协议补充:当事人可以就约定不明的内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于合同变更(第543条),须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成立。协议补充优先,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二)第二步——解释补充:若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约定不明的内容。相关条款是指合同其他条款中可以反映出双方意图的内容;交易习惯是指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行业中通常采用的做法(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条)。

三、若本条仍不能确定

若依据本条(协议补充、相关条款、交易习惯)仍然不能确定合同内容,则适用第511条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补充性规则(如质量按国家标准、价款按市场价等)确定。

四、本条与第511条的衔接关系

第510条是"当事人主导"的漏洞填补,优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思;第511条是"法律补充",在当事人无法自行填补时,由法律提供兜底规则。两者共同构成合同内容确定的完整规则链条。

【相关案例】

案例名称: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庄甲、庄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4-08-2-103-011
案例关键词:民事、金融借款合同、互联网贷款、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举证责任
裁判要旨:互联网贷款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金融机构对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负有举证责任,并对金融机构内部系统电子数据系由双方合意达成负有举证责任,金融机构主动扣款的金额不能推定为借款人认可的借款利率。互联网贷款合同对具体的借款利率约定不明,且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率。

案例名称:江西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诉东莞市某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7-2-084-004
案例关键词:民事、买卖合同、质量瑕疵、合同目的特定标准、过错程度
裁判要旨:1.在质量要求条款约定不明确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时,对“非标设备”应采取“要素检验法”,通过设备样品特性、生产效率要求、最长使用年限、调试维修次数等合同要素,确定是否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
2.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主张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损失大小应结合违约行为所致实际发生损失及合同双方的过错程度予以确定。

案例名称: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7-2-121-004
案例关键词:民事、物业服务合同、地下停车库、物业费标准认定、约定不明
裁判要旨: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中就物业费标准等事项约定不明的,应适用合同漏洞填补规则,由当事人协商补充,若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法院应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结合行业惯例和交易习惯加以认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第2条 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所称的"交易习惯":(一)当事人之间在交易活动中的惯常做法;(二)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1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3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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