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原文】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条术语】
债权人撤销权(针对无偿处分行为)
【关键词】
撤销权、无偿处分、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履行期限、债务人欺诈行为
【涉及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深度理解】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与目的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实施了减损其责任财产、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使债务人的财产恢复原状的权利。
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通过无偿处分或恶意安排,将本应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转移出去,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条规制的行为类型:无偿处分行为
本条专门针对无偿处分行为,包括:
(一)放弃债权:债务人单方免除其相对人对自己的债务,减少了自己的责任财产;
(二)放弃债权担保:如放弃抵押权、质押权等,降低了债权的清偿保障;
(三)无偿转让财产:如赠与不动产、无偿让渡股权等,将财产以零对价转让;
(四)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债务人将本可立即收回的到期债权,无正当理由延期,使相对人推迟还款,从而使债务人责任财产不能及时充实。
三、构成要件
(一)债务人实施了本条所列无偿处分行为;
(二)该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须有因果关系);
(三)本条规制的无偿行为,无需证明相对人知情或存在主观恶意(因为无偿受益人无对价损失,撤销对其负担较轻)。
四、撤销权的行使结果
法院判决撤销的,债务人的相关行为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参见第542条),财产权利恢复至转让前状态,债权人可继续对该财产主张执行。
【相关案例】
案例名称:邹某甲、胡某某、邹某乙诉上海市闵行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7-2-046-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业主撤销权、业主自治权、少数业主、表决事项
裁判要旨:业主所享有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组成,违法事项所侵害的是业主就专有或共有部分被合法管理的权利。在表决事项已明确违法的情况下,即使出现“多数决”,少数业主仍有权通过业主撤销权对抗。在判断业主大会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需要把握好尺度,关注原告主体资格审查中的“诚实性”,把握表决程序审查中的“规则性与灵活性”,实现实体权益受损审查中的“合法性与容忍性”。
案例名称:丁某诉某业主委员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7-2-046-002
案例关键词:民事、业主撤销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地下车库、共同管理权利
裁判要旨:1.地下车库的管理使用直接关系到住宅小区生活秩序的和谐安定,属于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而非全体地下车位业主决定。
2.将地下车库与地面车位作为整体停车资源,对地下车位业主停在地面车位的车辆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起到了通过价格杠杆合理调节资源分配的效果,不构成对地下车位业主权益的侵犯。
案例名称:某某基金公司诉南京某某有限公司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3-08-2-078-001
案例关键词:民事、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保全、资不抵债、不当担保
裁判要旨:债权人撤销权作为债权的保全制度,旨在合理维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债务人负债超过资产,仍对外提供大额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在债务人和其相对人不能说明担保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亦不能说明担保决策过程和交易过程合理性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撤销上述担保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条 债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应当以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为共同被告,由债务人或者相对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依法应当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同一行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第四十五条 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被撤销行为的标的可分,当事人主张在受影响的债权范围内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撤销行为的标的不可分,债权人主张将债务人的行为全部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的"必要费用"。
第四十六条 债权人在撤销权诉讼中同时请求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务人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履行到期债务等法律后果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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