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原文】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法条术语】
供用电合同内容
【关键词】
供用电合同条款、供电质量、用电容量、计量方式、电价结算、供用电设施维护
【涉及案由】
供用电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本条的规范功能
本条采用"一般包括"的表述,属于示范性条款而非强制性条款,旨在为供用电合同双方提供订立合同时的参考框架,避免遗漏重要条款,降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风险。
二、供用电合同主要条款解析
(1)供电的方式:指以什么电压等级、何种线路方式向用电人供电,如高压供电或低压供电、架空线路或地下电缆等;
(2)供电质量:包括电压稳定性、频率、谐波等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
(3)供电时间:供电期限、是否有约定的停电时间窗口等;
(4)用电容量:用电人约定使用的最大用电功率(容量),超容量用电可能构成违约;
(5)用电地址与性质:用电地点以及用电属居民用电、工业用电还是商业用电,直接影响电价标准;
(6)计量方式:电表装设位置、计量方式,影响计费准确性;
(7)电价与电费结算:电价依国家规定或约定执行,结算方式(月结、预付等)须明确;
(8)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产权分界处两侧设施的维护责任归属,这在纠纷中较为常见。
三、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重要性
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直接关系到因设施故障导致损害时的赔偿责任归属。第650条规定以"产权分界处"为合同履行地点,同理,产权分界也是维护责任的基本划分标准。
【相关案例】
经检索,暂未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院案例库中检索到相关案例。
【司法解释】
经检索,未检索到专门针对本法条的司法解释具体条文。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权利义务)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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