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原文】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法条术语】
附义务赠与
【关键词】
附义务赠与、受赠人义务、赠与条件、义务不履行、法定撤销权
【涉及案由】
赠与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附义务赠与的概念
附义务赠与是在赠与合同中附加一定义务,由受赠人承担该义务的赠与合同。义务可以是受赠人向赠与人的义务(如赡养赠与人),也可以是向第三人的义务(如照顾赠与人的某位亲属),还可以是公益性义务(如以受赠财产用于特定公益事业)。
二、附义务赠与的法律性质
附义务赠与仍属赠与,而非有偿合同,理由是:受赠人所附义务的价值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赠与的无偿性本质未发生根本变化。这与附条件合同不同——附条件是决定合同是否成立或生效的因素,而附义务是赠与成立后的履行义务。
三、受赠人义务的履行
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这是其在接受赠与时承担的合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依第663条第一款第三项行使法定撤销权,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四、附义务赠与的实践场景
(1)父母赠与房屋给子女,附条件子女须履行赡养义务;
(2)赠与人将财产赠与某组织,附条件该组织须用于特定公益事项;
(3)离婚协议中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附条件取得子女抚养权或履行某项家庭义务;
(4)企业家捐赠给高校,附条件用于特定奖学金或学科建设。
五、与第663条法定撤销权的衔接
附义务赠与是第663条第一款第三项(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定撤销权的最主要适用场景,构成本条与第663条之间的逻辑衔接。
【相关案例】
案例名称:张某茹诉秦某滋赠与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4-07-2-102-003
案例关键词:民事、赠与合同、附义务赠与、居住权、法定撤销权
裁判要旨:以保留房屋居住权利为条件的赠与合同系附义务赠与合同,该合同签订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受赠人将房屋擅自对外出售,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赠与所附义务,赠与人主张撤销赠与并返还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名称:姜某华诉满某、卢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案例类型:法院案例库
案例检索编号:入库编号2024-07-2-102-004
案例关键词:民事、赠与合同、附义务赠与、赡养义务、义务不履行、撤销赠与
裁判要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可以附加义务,合同约定受赠人接受赠与要履行相应义务的,双方形成附义务赠与合同关系。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司法解释】
经检索,未检索到专门针对本法条的司法解释具体条文。
【相关法律法规】
经检索,未检索到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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