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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826条 托运人提交手续义务

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八百二十六条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法条术语】

托运人提交手续义务
审批检验文件提交

【关键词】

货物运输审批、检验手续、托运人文件提交、行政许可、货运合同

【涉及案由】

货运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本条的适用范围

本条适用于法律、法规要求货物运输须经行政审批、检疫检验等手续的情形,如: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报检手续、特殊物品的运输许可、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动植物检疫证明等。

二、托运人的文件提交义务

托运人须在交付货物时,将已办理完毕的相关手续文件一并提交给承运人。文件提交是托运人的合同义务,也是承运人合规承运的前提。

三、未履行提交义务的法律后果

若托运人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手续文件,导致承运人无法正常运输、被监管部门处罚或货物被扣押,托运人须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也可以托运人未提交相关文件为由,拒绝接收货物进行运输。

四、本条与第825条的关联

本条与第825条共同构成托运人的前置义务体系:第825条要求托运人准确申报货物信息,本条要求托运人提交必要的行政许可文件。两者均是为保障运输合规进行而设。

【相关案例】

经检索,暂未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院案例库中检索到相关案例。

【司法解释】

经检索,未检索到直接适用于本条的专项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口货物检验要求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动植物及其产品运输检疫规定)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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