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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883条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义务

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八百八十三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法条术语】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义务

【关键词】

受托人义务、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传授知识

【涉及案由】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受托人的四项义务

按约定完成服务项目:受托人须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约定的技术服务内容,这是核心义务。

解决技术问题:这是技术服务合同的目的所在,受托人须针对委托人的具体技术问题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并予以实施。

保证工作质量:与技术咨询合同不同,技术服务合同对质量要求更明确——须保证达到约定标准。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构成违约。

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受托人不仅要解决当次技术问题,还须将相关知识传授给委托人,使委托人具备自行解决类似问题的能力。这是技术服务合同的特有义务,体现了技术转移的立法目的。

二、"传授知识"义务的意义

这一义务确保技术服务不仅是一次性修复,而是使委托人获得真正的技术能力提升,有利于技术的传播和应用,也是技术服务合同有别于一般劳务合同的重要特征。

三、违反义务的后果

参照第884条:受托人未按约定完成服务或工作质量不达标,须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相关案例】

经检索,暂未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院案例库中检索到相关案例。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法律法规】

经检索,未检索到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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