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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学习 第884条 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责任

日期:2026年04月01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法条原文】

第八百八十四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条术语】

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责任

【关键词】

技术服务违约、委托人违约、受托人违约、报酬追回禁止、免收报酬

【涉及案由】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委托人违约的后果

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如不提供工作条件、不完成配合事项)或逾期接受成果,后果是:已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仍须支付。与第881条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违约处理一致,体现了委托人"自食其果"原则——委托人的不配合导致工作受影响,不得以此拒付报酬。

二、受托人违约的后果

受托人未按约定完成服务工作,须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注意本条用"免收报酬"而非减收,相比第881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减收或免收",技术服务合同的违约代价更为严格,因为技术服务合同对结果有更高要求。

三、本条与第881条的比较

第881条(技术咨询)受托人违约责任为"减收或免收报酬";本条(技术服务)受托人违约责任为"免收报酬",体现了技术服务合同更强的结果义务。

四、违约后的损失赔偿

本条规定的是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报酬处理),当事人还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条款,进一步强化约束。

【相关案例】

经检索,暂未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院案例库中检索到相关案例。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法律法规】

经检索,未检索到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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