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原文】
第八百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条术语】
技术中介合同和技术培训合同的特别法适用
【关键词】
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特别法优先
【涉及案由】
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深度理解】
一、与第877条的对应
第877条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和专利合同的特别法优先,本条规定技术中介合同和技术培训合同的特别法优先,两条均是特别法优先原则在技术合同领域的具体体现。
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中介人向委托人介绍技术交易机会或提供技术交易媒介服务的合同。与民法典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第961-966条)不同,技术中介的标的是技术,涉及专业技术知识的判断。若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另有规定,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三、技术培训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以传授特定技术知识和技能为目的的合同,实践中十分普遍(如软件操作培训、设备使用培训等)。目前法律层面尚无专门的技术培训合同法律,但可能涉及职业技能培训的行政管理规定,须依照执行。
四、准用关系
无特别规定时,技术中介合同和技术培训合同可参照适用本章(技术合同)以及委托合同(第923-933条)的相关规定。
【相关案例】
经检索,暂未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院案例库中检索到相关案例。
【司法解释】
经检索,未检索到直接适用于本条的专项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职业技能培训条例》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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