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工程纠纷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纠纷涉及金额大、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涵盖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工程质量、工期延误等多个方面。深圳作为建设活跃城市,建筑工程纠纷多发。陈志钧律师熟悉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为施工方、建设方、分包方提供专业高效的建筑工程法律服务。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我们的建筑工程法律服务范围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工程款追讨与结算纠纷(包括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 施工合同效力争议(黑白合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
- 工程量及工程造价争议
- 工期延误及赶工费纠纷
- 工程质量缺陷及返修费用纠纷
- 工程变更及签证争议
二、工程款追讨专项服务
- 工程款结算催收,发送律师函
- 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建设单位资产
- 代理工程款诉讼和强制执行
- 工程款债权转让和债务重组
三、工程合同起草与审查
- 起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 审查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条款
- 起草工程变更、签证、补充协议
- 合同条款风险识别和防范建议
四、其他建筑工程纠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建材买卖合同纠纷
-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
- 监理合同纠纷
- 农民工工资追讨
建筑工程纠纷常见问题
问:工程做完了一直不给结算怎么办?
答:建设方拖延结算的,施工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发函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结算;二是依据合同约定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三是直接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建设方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约定期限内不答复的,按结算文件结算。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签证和进度确认。
问:没有签书面施工合同能要工程款吗?
答:可以。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实际进行了施工且工程已验收合格的,施工方有权参照约定主张工程款;没有约定的,可按实际工程量和市场价计算。建议收集施工记录、监理日志、材料采购单、工人考勤等证据证明实际施工事实和工程量。
问: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什么意思?
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施工方就承建的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该权利应在工程竣工或合同解除后18个月内行使。这项权利是施工方追讨工程款的重要法律武器,建议及时主张。
问:工程质量有问题建设方不付款怎么办?
答:建设方以质量问题抗辩拒付工程款的,需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施工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施工方应承担返修责任;如果质量问题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建设方不能以此拒付全部工程款,可要求减少相应工程款或赔偿损失。建议申请专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问:挂靠施工发生纠纷由谁承担责任?
答:挂靠施工(借用资质)属于违法行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企业通常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施工人可以向挂靠人和被挂靠企业同时主张权利。但挂靠合同本身可能被认定无效,工程款结算参照合同约定处理。建议施工企业不要出借资质,实际施工人注意保留实际施工证据。
问:工程工期延误谁承担责任?
答:工期延误责任需根据延误原因判断。因建设方原因(如图纸变更、场地未交付、付款不及时等)导致延误的,由建设方承担,施工方可顺延工期并索赔停工损失。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延误的,施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双方分担或免责。建议施工过程中及时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服务流程
1. 案情评估:审查施工合同、结算文件、签证记录,评估工程款追讨可行性。
2. 证据梳理:协助整理施工日志、监理记录、变更签证、验收报告等关键证据。
3. 结算催收:发律师函催促结算和付款,必要时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4. 诉讼保全: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建设方资产,主张优先受偿权。
5. 执行回收: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工程等方式实现工程款回收。
为什么选择陈志钧律师
- 熟悉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和深圳本地建筑行业惯例
- 善于处理工程款结算争议,了解工程造价鉴定流程
- 注重工程证据保全(签证、会议纪要、施工记录)
- 善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法律工具最大化保护施工方权益
工程款追讨要趁早,拖延可能错过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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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