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能不能取保候审?"随之而来的往往是各种传闻——"交钱就能放人""找关系才办得下来""取保了就等于没事了"。这些说法要么不准确,要么完全错误。
取保候审是一项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条件、办理程序、保证金标准都写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里,既不是花钱买自由,也不代表案件就此了结。下面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两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把这件事讲明白。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这四项里,第二项适用面最广,核心落在"社会危险性"五个字上。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可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列举的逮捕情形反向理解: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同条还明确,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需要提醒的是,2022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印发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2022〕25号)第三条明确: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这里用的是"应当",说明符合条件时适用取保候审是法定要求,而不是办案机关的随意裁量。
谁可以提出申请?多久能得到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也就是说,申请主体包括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辩护律师;办案机关必须在三日内答复,不同意的还要说明理由。这个理由本身就是重要信息——它会告诉你办案机关卡在哪一环,是证据未固定、担心串供,还是认为可能判处刑罚较重,从而决定下一步该补什么材料。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这意味着即使已经被批捕,仍有羁押必要性审查这条通道可以争取。
保证金要交多少?可以既找保证人又交钱吗?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该规定第四条同时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所以保证人和保证金是二选一,不能既要人又要钱。
保证人也有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关于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没有违规的,钱是要退的。
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哪些规定?违反了会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办案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违反后果同样写在该条: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实践中最常见的翻车情形,就是随意外出、拒不到案、私下联系证人"对口供"——本来已经放出来了,又被重新收押。
取保候审等于没事了吗?期限有多长?
不等于。取保候审只是变更了强制措施,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照常进行,最终是撤案、不起诉,还是判缓刑、判实刑,取决于案件事实和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因此,取保成功之后真正的辩护工作才刚展开:审查证据、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处理、准备认罪认罚或无罪辩护方案,都需要在这十二个月内推进。
家属应该怎么做才有效?
第一,尽早委托辩护律师。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家属见不到人,也无法了解案情和罪名。第二,围绕"社会危险性小"准备材料,例如身份稳定、有固定住所和职业、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已退赔退赃或取得谅解、患有严重疾病或系哺乳期妇女的证明等。第三,不要迷信"关系"和"包办取保"的承诺,取保候审不符合法定条件办不下来,符合条件的依法应当适用。
取保候审能否成功,比拼的是对法定条件的把握和材料的扎实程度,而不是运气。抓住刑事拘留后到批捕前的关键窗口期,把该做的工作做在前面,结果往往大不相同。
如需法律咨询,请拨打陈志钧律师电话: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执业于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长期在深圳龙岗区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可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及各阶段辩护代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