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专注龙岗,更懂龙岗!
深圳龙岗律师网
阅读新闻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还能要求单位付二倍工资吗?

日期:2026年09月06日 | 来源:深圳龙岗律师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在龙岗区的日常用工中,很多劳动者入职后单位迟迟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只口头约定工资和岗位。等到发生争议,劳动者往往担心"没合同就不好维权"。其实,法律对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有明确要求,单位不签合同要承担相应后果。本文结合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清二倍工资、试用期、经济补偿与赔偿金几个最常见的争议点。

什么情况下单位要付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第八十二条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书面合同的"宽限期"只有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仍不签,从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就有权主张二倍工资,最长可主张十一个月(满一年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二倍工资不再继续计算)。需要提醒的是,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属于对单位的惩罚性赔偿,适用仲裁时效,发现权益受损应尽早主张。

试用期能不能随便约定?

不少单位把试用期当作"廉价用工期",随意延长或反复约定,这是不合法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二十条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以"试用"为由压低工资、随意辞退,劳动者都可以依法维权。在深圳龙岗律师办理的大量劳动争议中,试用期违规是高频问题。

单位违法解除,要赔多少?

如果单位没有法定理由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的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本身怎么算?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哪些情形单位还要付经济补偿?

除了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很多合法解除情形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由单位提出)、单位依照破产重整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单位降低条件续订被拒等。判断一笔离职到底拿"经济补偿"还是"赔偿金(二倍)",关键看解除是否合法、由谁提出。

发生争议该怎么收集证据?

没有书面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同事证言、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华商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建议,入职后即注意留存这些材料,争议发生时才能顺利举证。

劳动合同纠纷专业性较强,二倍工资时效、经济补偿基数、违法解除认定都容易出错。如需针对自身情况做判断,可联系专业律师协助。

如需法律咨询,请拨打陈志钧律师电话:180-8888-6636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不作为任何决策依据,任何人参考或采用本文或本文观点引发的任何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作者简介

陈志钧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810806688 | 执业近二十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背景) | 深圳和平商会副会长

业务领域:婚姻家事 · 劳动争议 · 合同纠纷 ·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企业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8888-6636 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福田亦有办公点)

联系律师
欢迎您咨询法律问题!
📞 拨打律师电话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