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份合同递过来,期限栏还是两年。前两份都是固定期限,劳动者提出想签无固定期限,人事的回答一般是“公司有权不再续”。这句话成立不成立,要看他走到哪一步。
两次固定期限之后,法律给了什么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落点在“续订”两个字。公司愿意续、劳动者也愿意续,这一份就应当是无固定期限;劳动者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的,另当别论。
选择权在劳动者手里。
公司想绕开这一项,通常往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上靠。前者是过失性辞退的几种情形,后者说的是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
换主体、延长期限,算不算又用掉一次
【法条原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5〕12号,2025年7月31日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达到一年以上,延长期限届满的;(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续延期限届满的;(三)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变换劳动合同订立主体,但继续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合同期限届满的;(四)以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规避行为再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龙岗的工厂和物流仓里,这几招都用得很熟:合同到期前把“续签”写成“延长一年”,到期后换一家关联公司重签,考勤和工牌照旧。按这一条,这些动作都落在“连续订立二次”里面,公司不能说自己只签过一次。
举证要落到细节上。工资流水上付款主体变了但账户没变、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主体不一致、工牌和门禁记录还是原来那套、班组长在微信群里继续排班——这些材料拼起来,才说明“非因本人原因、仍在原岗位、仍在受劳动管理”。
公司直接通知终止,赔多少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高收入的还有一道封顶:月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年限最高十二年。月工资按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算,这个口径跟着每年公布的数据走,不要拿自己印象里的数字去套。
合同到期后照常上班,单位不表态会怎样
【法条原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5〕12号,2025年7月31日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二款:“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以原条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同一部解释的前一款还规定,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岗位工作、单位未表示异议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请求按原条件续订。这两款叠起来的意思很直白:不吭声不办理,不产生“自动终止”的效果。
有没有法院直接表态的案子
【相关案例】入库编号 2024-07-2-186-003(案号(2022)闽01民终1168号,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要旨载明,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情形,亦不符合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用人单位可以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依法享有单方选择权,用人单位无权拒绝续订劳动合同。该案关联索引为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14条、第39条、第40条。
那名劳动者是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实名投诉了公司不按规定配发口罩,公司当天通知到期终止。一审判决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审维持。
投诉这件事本身,被法院明确排除在过失性辞退之外。
仲裁前该备哪些材料
前两份劳动合同原件、历次续签的签收记录、公司发出的终止通知、工资流水、社保缴费明细。第二份合同是不是真的“连续”、中间有没有断过一天,庭审第一回合往往就打在这里。
劳动争议先仲裁,对裁决不服再起诉。实务中,龙岗法院立案窗口要求地址确认书交两份,材料不齐退回补正,来回一趟就是一周。
终止通知务必留原件。公司主张劳动者存在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举证责任在公司一方,但仲裁庭通常还是会先把合同与通知收齐,缺一份都要补。
违法终止的,可以主张赔偿金,也可以主张继续履行。二倍赔偿金是一次性了结;继续履行意味着岗位、工龄、社保都要恢复。多数人拿钱走人,因为判回去之后还要在同一家公司待下去,那个处境并不好受。
工龄和月平均工资先算清楚,再决定走哪条。如需法律咨询,请拨打陈志钧律师电话:180-8888-6636
【特别声明:本文仅供个人学习使用,不作为任何决策依据,任何人参考或采用本文或本文观点引发的任何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