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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解析】第七条 属人管辖原则(对本国公民)

日期:2026年03月14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 | 字体:
1、法条原文: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2、法条概括:属人管辖原则(对本国公民)

3、条文理解:

(1)属人管辖原则的含义

本条确立刑法空间效力的第二原则——属人管辖原则,即对本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犯罪的,适用本国刑法。这是国家对其公民在域外行为行使管辖权的法律基础。

(2)一般公民的域外管辖

对于普通中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原则上适用中国刑法,但设有例外:若所犯之罪按中国刑法最高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则"可以不予追究"——此处"可以"为授权性规定,赋予司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并非强制不追究。

(3)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的严格管辖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领域外犯罪,本条规定"适用本法",不设最高刑为三年以下可不追究的例外。这体现了对掌握公权力者和军人更高的忠诚度要求与更严格的纪律约束。

(4)与属地管辖的关系

属地管辖(第六条)是首要原则,属人管辖(本条)是补充原则。当犯罪行为发生地在中国领域外时,属地管辖无法适用,此时由属人管辖介入,确保本国公民的域外犯罪不因逃离中国而免于刑事追究。

4、相关司法解释:

第七条目前无专项司法解释。实践中,对于中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犯罪后回国的追诉,依据本条进行管辖,具体罪名的认定仍适用相应分则条款及其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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