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条原文: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法条概括:老年人的刑事责任
3、条文理解:
(1)本条的立法背景
本条系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体现了刑法对高龄老人的人道主义关怀,在保障刑法严肃性的同时,对七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刑事责任承担上给予一定宽宥。
(2)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
对已满七十五周岁老年人的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属于授权性规定,司法机关有自由裁量权。是否从轻或减轻,应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老年人身体状况、犯罪性质等综合判断,并非一律必须从宽。
(3)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
对已满七十五周岁老年人的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属于强制性规定,司法机关没有自由裁量空间,必须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本就较小,叠加高龄因素,从宽处理具有更充分的依据。
(4)本条的适用限制
本条仅适用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影响其刑事责任的承担,仅影响量刑。对于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的故意犯罪(如故意杀人、严重腐败等),在"可以"从宽的框架下,司法机关可视情不予从宽。
(5)与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衔接
《刑事诉讼法》对七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在羁押、执行等方面亦有特殊规定(如符合条件可适用取保候审、暂予监外执行等),与本条共同构成老年人刑事特殊保护制度。
4、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对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有所涉及,指导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合理适用本条规定。
【特别声明:1、本网页任何内容仅为作者自学使用,不作为任何办理案件的参考,引用本文引起的任何后果自行承担。2、如本文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立即以电邮向本站提出,电邮中请提供您的知识产权证据,如书籍、杂志、报刊等,非常感谢您的理解,电子邮箱:120122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