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条原文: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法条概括:从业禁止
3、条文理解:
(1)从业禁止的立法背景
本条系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旨在针对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行为,通过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防止再犯,保护社会公众。典型适用场景包括:医生性侵患者、教师侵害学生、金融从业人员诈骗等。
(2)适用条件
须同时满足:其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违背职业特定义务实施犯罪;其二,已被判处刑罚(不限于主刑种类);其三,法院认为有预防再犯罪的必要。
(3)禁止期限
从业禁止的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计算。
(4)违反从业禁止的后果
违反从业禁止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三百一十三条)追究刑事责任。
4、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及相关文件对本条的适用有所涉及。2022年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适用规则。
【特别声明:1、本网页任何内容仅为作者自学使用,不作为任何办理案件的参考,引用本文引起的任何后果自行承担。2、如本文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立即以电邮向本站提出,电邮中请提供您的知识产权证据,如书籍、杂志、报刊等,非常感谢您的理解,电子邮箱:120122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