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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及时雨送到百姓心坎上

日期:2019年09月04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

海南省儋州市司法局局长金韬。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让普法贯穿于乡村治理全过程,实现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深度融合……”8月21日,面对村民与村干部,金韬在海南省儋州市中和镇灵春村村委会语重心长地说。

作为儋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金韬把扎根基层作为第一追求,总是深入基层一线,送法下乡,用老百姓最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法律及时雨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补足老百姓法治之“钙”。

“用心做事,用情做人。”这是金韬的座右铭。近年来,他调任儋州市司法局后坚持用心工作,围绕“七五”普法蓝图,创新普法调声、法律集市、模拟法庭、法治扶贫等载体形式,整合全社会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格局,让法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基层普法及法律服务新模式,为海南自贸区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普法调声唱起来

艳阳高照,年味正浓,民间“迎婿日”。

2018年2月17日,正值大年初二,海南省司法厅、省普治办联合儋州市司法局利用民间自发形成的调声集市,首次在木棠镇举行“新春普法大集汇·万人同唱法治歌”活动。

在现场,只见男青年、女青年各站成一排,肩并肩,小拇指拉住小拇指,男的手一摇脚一摆首先开唱,女的腰身一扭一晃随后应和,在载歌载舞演中绎法治歌曲。

谈起这次大型普法调声活动,金韬深有感触地说,儋州调声流传千年还让人爱唱、爱听,被誉为“南国艺苑奇葩”,2006年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着很强的群众基础。如今,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儋州调声顺应新时代潮流被赋予了新的使命——普法。

早在2016年,金韬担任儋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时便倡导把民俗文化活动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发起组建了第一支普法调声队进行普法巡演,并鼓励各乡镇社区陆续组建300支调声队,充分利用调声开展普法。

“脚不容刺、村不容贼!社会难容忍阿黑恶……”“法治国家民见好,和谐社会福千秋,十九大精神指路……”这些朗朗上口的普法调声,它的词作者正是金韬。

近年来,金韬仔细倾听社会足音、紧扣时代脉搏,以依法治国、扫黑除恶等为主题,创作了《依法治国方略好》《扫黑除恶树正气》《移风易俗有面子》等一批普法调声作品,并在万人调声普法现场传唱。

在金韬看来,普法活动不能停留于“摆摆摊”“发传单”等老一套,要依托地方丰富的文化资源,充分挖掘“内容接地气、载体近群众、方式易接受”的调声山歌开展普法,把法律和政策送进千家万户,春风化雨,法入人心,从而走出了一条文艺普法的新路子。

“去年以来,我不断鼓励各司法所要多组织调声普法活动,主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引导老百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金韬称。

模拟法庭演起来

“同学们,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2018年12月5日上午,金韬给儋州市民族中学高一学生上了一堂丰富的法治教育课。

就在当天,金韬被聘任儋州市民族中学法治副校长,金韬还给现场学生发放宪法读本,推动依法治校深入开展。

“作为一所普通中学,儋州市民族中学寄宿生多、农民工子弟多、留守学生多,学生基础差、起点低、学困面大。”金韬说,他提出以学生法治教育为切入点,协调法院举办“少年模拟法庭”,参与编写校本法治教材《与法同行》,加强学生们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修养。

“肃静……现在开庭!请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有关证据……”

这并不是真正的庭审现场,而是在儋州市民族中学日常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都由学生来扮演,整个庭审过程由学生自导自演,以各类案件为素材,再现法院庭审现场。

“在市民族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宣传,目的就是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庄严,加强他们对法律的认识与理解,把法治种子埋进青少年心田,打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金韬说。

金韬还告诉记者,儋州市司法局已连续五年高质量承办由省司法厅组织的“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法治文艺汇演活动,并在全省率先将演出实况制作光盘3万张派发到全市各中小学作为普法教育材料进行宣传,十多万名师生家长受益。

法治扶贫干起来

8月27日,儋州市司法局光村司法所开展法治扶贫暨扫黑反诈法治宣传活动,为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

早在2016年,当精准扶贫工作在全国如火如荼开展之际,金韬结合本地实际,提出精准普法、法律服务专用证制度等法治扶贫系列举措,把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这是海南首个司法行政部门助力精准扶贫的法治化举措。

“扶贫有了‘法’,脱贫才有办法。”金韬说,近三年来,儋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治扶贫系列活动,送法下乡,切实解决贫困户及广大群众纠纷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7月18日,金韬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工作。他明确提出,充分利用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平台,履行好法律援助、12348咨询热线等服务窗口职责,实现老百姓办事一体化法律服务。

“目前,儋州市已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居)法律顾问。”金韬说,尤其是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已与16个乡镇292个村(居)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全市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儋州有农村墟日赶集的习俗。

自2011年8月,儋州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启动“法律集市”,利用赶集日,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8年来,在金韬的推动下,“法律集市”已经成为一个法治教育品牌。

“我们还努力创建法治民主示范村工作。”金韬说,目前,那大镇清平村委会、侨南村委会和白马井镇福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雅星镇大沟村等51个村(居)委会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那大镇屋基村和木棠镇二图村委会被推荐为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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