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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感恩的是伟大的党和伟大的祖国”

日期:2019年09月20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安杰 

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7日下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根据主席令,高铭暄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高铭暄教授从教近70年来培育了众多法学家、大法官、大检察官,不仅是著名的法学家,而且是名副其实的刑法泰斗和教育家,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他应得的荣誉,当之无愧。91岁的高铭暄教授却谦虚地在教工群里表示:“诚挚感谢同事们对我的厚爱和鼓励!我永远是我们这个团队的一员。我要认真向你们学习,以你们之长补己之短,让自己更加自觉地前行。” 

最感恩的是伟大的党和伟大的祖国

9月19日午后,本报记者来到高老家中时,他正在忙碌着一个发言稿。他对记者介绍,认真看了报纸上刊登的荣获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42人简历,只有3名党外人士。记者问他“哪一年入的党”,他骄傲地回答“1953年”。记者简要表明来意,想采访此次获得荣誉后的感受。高老认真地对记者说,他得到“人民教育家”这份国家荣誉称号,首先要归功于我们伟大的党和伟大的祖国。“是党和国家培养了我、教育了我、支持了我、帮助了我,使我由一名不谙世事的青年学生逐步进入法学殿堂,成为一名法学教师。党和国家肯定了我的业绩,授予我最高荣誉称号。党和国家对我的恩情比山高、比海深,我永远铭记在心!”高老表示。

1928年,高铭暄出生在浙江省玉环县一个叫鲜迭的小渔村里。父亲曾经在浙江省高等法院任审判官,后到杭州国民政府的地方法院任推事(即法官)。父亲当年的职业在他思想上多多少少打下了一点烙印,觉得自己是“法”门子弟,与“法”天然有点联系,并由此暗暗立下了从事法律工作的志愿。

那时,各大学都是分别招生,分别发榜。由于他成绩优秀,浙江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3所大学发榜时都录取了他。1947年秋季,高铭暄进入浙大法学院读书。由于当时没有聘请到刑法教授,院长李浩培偶然的替课之举以及父亲的影响,让高铭暄对刑法学产生了很大兴趣,从此矢志以刑法学为终身志业。

高老对记者说,大学本科的后两年,他转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他的本科毕业证,是时任北大校长马寅初签发的。

“1951年7月,我们面临毕业分配,我填报志愿的时候是服从组织分配,但是巧合的是中国人民大学要向北京大学法律系招收10名研究生,当北大法律系领导向毕业生透露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就活起来,立即向系领导报名。系领导经过研究,同意我的请求,于是纳入了分配计划,将我和另外9名同学保送到人民大学法律系当研究生,从此我就与中国人民大学结下不解之缘,从1951年8月直到现在,我始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一分子。”高铭暄如是回忆。

人生座右铭是“活到老学到老”

谈到自己人生的座右铭,高老说他特别喜欢周总理曾说的那句话“活到老学到老”。据了解,现年91岁的高老,仍然坚持每天学习英语一小时,不想落伍求知若渴,这可能也是他保持思维敏捷、学术常青的秘诀吧。

他是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学者;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导;改革开放后第一部法学学术专著的撰写者;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科书的主编者;也是此次入选“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的法学界唯一代表。

他给学生讲课开始于1954年,不仅给本科生讲课,也给比他晚入学的刑法研究生上课。课程先后有苏联刑法、中国刑法、刑事政策、刑法前沿问题、刑法专题讲座等等。1981年开始,他指导硕士研究生,1984年开始指导博士研究生,迄今为止,培养出来法学硕士有若干名,法学博士64名。此外合作研究由他指导的博士后有9名,现在还有3名博士生在他身边。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也为了推进刑法学科的发展,高铭暄教授在从事教学的同时,注重刑法学的科学研究。他主编的刑法学教材先后有7种,个人专著有8种,其他主编或者参编的著作有100多种,发表的专业论文有300多篇。 

当年,学校派他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刑法立法工作,从1954年10月至1957年6月,从1962年初至1963年10月,从1978年10月至1979年7月,一共分了三个阶段大约是6年时间,全过程参加了1979年刑法典的起草制定工作,成为一名自始至终参加刑法典起草工作的刑法学者。

最感谢的是母校和同事

酷爱京剧的高铭暄教授对记者说,他最爱的歌词就是《洪羊洞》里的那一句“为国家哪何曾半日闲空”,这也是他一生为国家立法育人的写照。

高老特别感谢曾经培养教育过他的母校,感谢浙江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没有他们的精心培育、因材施教,特别是没有中国人民大学对他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提供学习、研究、讲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的优良环境条件,就不会有今天的他。

“特别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和校领导。”高老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上世纪80年代末改为法学院,当时叫法律系,党组织和系领导,党支部和教研室主任,一直对我关心、培养、教育、支持和帮助,使我由一名不太懂事的青年学者逐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教师,乃至成为一名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两年研究生期间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以各门课程全优的成绩毕业,转而留校,当了一名刑法学教师。” 

“当然我也要感谢我所在单位团队同志们的无私帮助,他们与我共同切磋,在政治上互相促进,在专业上批评指正,在生活上热情照顾,使我享有一个从事学术研究和培养人才的好平台、好机会。”

总之,“我要记住学校对我的恩情,记住同志们同事们对我的关怀和帮助。吃水不忘掘井人,知恩图报,知恩必报,方为君子。我要把获得的荣誉看成是自己的责任,荣誉越高,责任越重。要秉持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教导,努力工作,继续前行,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把自己的余生,持续地奉献在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绝不辜负党和国家对我的恩情和期望。”高铭暄深情地表示。

法制日报北京9月1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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