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深圳律师协会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北京市律师协会交流学习

日期:2019年11月12日 | 来源: |  作者:林倩雯 | 字体:


走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


走访北京市律师协会

116-7日,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尹成刚,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律师学院副院长江定航,深圳律师协会理事、财委会主任黄文娟、监事张文波、财委会副主任窦金平、职业培训委副主任徐进初等一行10人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和北京市律师协会交流学习,就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会费使用规则、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和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律师学院工作开展等方面进行交流座谈。

深圳律协一行先到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交流学习。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刘瑞起、院长助理黄河、杨洪浦、课务主管刘梦梦等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围绕深圳律师学院定位及发展方向、港澳地区律师人才培养、律师培训课程设置、师资力量配置、培训收费管理等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并达成了一定共识。

随后,深圳律协一行走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与北京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高警兵,副秘书长陈强、李凯,财委会主任张洪涛,监事林悟江及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刘滨科长等进行座谈。王清友副会长介绍了北京深圳律师协会财委会组成、工作职能、协会会费使用各项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安排等工作情况。双方还围绕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制定、各项基金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均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之间交流和合作。

通过本次交流学习,在律师行业培训方面有了新启发,如行业培训可依附高校资源,课程设置从定量到增量,发展精品课程等国际化尝试;财务管理方面,在财务预决算管理、会费使用规则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共识,为协会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好的经验借鉴。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