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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龙岗区国资局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区属国企减免租金支持实体经济的通知》,与企业共克时艰

日期:2020年03月06日 |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  作者: | 字体:

  在当前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打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为减轻疫情对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与企业共克时艰,支持实体经济,切实发挥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带头示范作用,龙岗区国资局第一时间组织力量研究讨论,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迅速制定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区属国企减免租金支持实体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并于30日正式下发给区属直管企业。从2月1日起,龙岗区将对承租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龙岗企业减免一个月租金!

  《通知》中的经营用房是指龙岗区域范围内的区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厂房(仓储)及配套宿舍,以及办公和商业用房(不含住宅、公寓等),凡是注册地及纳税地在龙岗,不存在违规转租分租、哄抬租金和提高水电、公摊等行为,且没有拖欠租金、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企业,均可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通知》中的经营用房是指龙岗区域范围内的区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厂房(仓储)及配套宿舍,以及办公和商业用房(不含住宅、公寓等),凡是注册地及纳税地在龙岗,不存在违规转租分租、哄抬租金和提高水电、公摊等行为,且没有拖欠租金、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企业,均可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龙岗区属国企物业涉及承租的企业共930家,涉及厂房(仓储)、办公或商业经营用房面积约166万平方米。根据《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属于减免范围和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将获一个月的租金减免,预计减免总金额近6000万元,切实为辖区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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